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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报告】从速度深圳、质量深圳迈向共享深圳

发布时间:2017-02-26 16:31:00    作者:佚名    来源:凤凰国际智库

 深圳创新发展研究院作为以促进深圳及全国改革创新为己任的社会智库,按照邓小平同志“共同富裕”改革开放的初心,遵循习近平同志“坚定不移地推进公平共享”,增进更多民众福祉的决心,依据国家“十三五”规划的“共享发展”的理念,发布《共享深圳纲要》。《纲要》提出从速度深圳、质量深圳迈向共享深圳的目标,以及实现共享深圳的理念、愿景、策略、主张和保障措施。《共享深圳纲要》既是一份向政府提出若干在公平共享、包容发展的重要改革、发展和社会公共政策的建议书,也是向深圳人民表达该智库对深圳未来愿景期待的白皮书。

一、深圳改革开放的成就与共享发展存在的问题

30多年来,在小平同志改革开放、举办特区的大政方针指引下,深圳通过以市场为导向的一系列改革开放的探索和试验,已经发展成为近2000万人口的国际化大都市。创造了举世瞩目的深圳速度和深圳质量。深圳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最先受益者,是中国一部分先富起来的最大群体,是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和发展成果的分享者。

在我们为深圳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为深圳市民率先进入小康水平、享受部分现代化大都市生活质量而自豪和骄傲的同时,我们必须承认,深圳市民的收入状况、生活水平、社会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等,与深圳当前实际达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阶段还不相适应,与邓小平同志30多年前提出的共同富裕的改革初心,与习近平同志近期提出的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要求,与国家“十三五”共享发展的理念,与全市人民期盼的公平共享、包容发展的愿景等都还有很大差距。具体还存在以下十个方面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1、深圳市民的收入状况、生活质量、社会保障程度等方面,与世界发达国家和高收入国家的水平还有很大差距

2、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长期滞后于经济发展和政府收入增长速度

3、收入分配差距偏大,几百万低收入市民的生活还不富裕

4、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政策和制度体系存在重大缺陷,近八百万深圳非户籍常住人口被隔离在社会安全网之外

5、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部分群体在社会保障体系中没有得到公平待遇

6、住房保障严重缺失,高房价、高租金压垮工薪阶层

7、“看病难”“看病贵”仍然极大的困扰着深圳人的生活

8、教育不公平、不均衡仍然比较严重

9、失业率偏高,缺乏公平就业、创业的政策和环境

10、非户籍常住市民成为深圳公平共享包容发展的弱势群体和利益受损群体

面对一系列严重挑战和重大问题的抉择,我们认为,深圳应该实现改革发展建设的战略性转变,把公平共享、包容发展作为未来深圳全面实现现代文明富裕的新目标,实现从速度深圳、质量深圳迈向共享深圳,使深圳成为我国率先实现全面小康、共享发展的一面旗帜,为实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

从速度深圳、质量深圳向共享深圳的历史跨越,是深圳改革开放成功的标志,是贯彻习近平同志执政理念的集中体现,是实现“十三五”规划的核心理念,是深圳为国家改革开放做出更大贡献的新坐标。

二、实现共享深圳的二十条主张

(一)实施“千亿减免税费”计划

进行分配制度改革,实现共享深圳目标,首先需要大幅度调整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结构,降低政府收入在国民收入的比重。建议近期目标是将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从55%降到50%左右。按2015年政府收入水平计算,将政府收入从9700亿左右降到8700亿以下,即实施“千亿减免税费”计划,实行让利于企、还利于民,大幅度提高居民和企业在国民收入中比重。

考虑到深圳政府总收入中包括了部分需要上缴国家财政的收入,因此在现行的财税体制下,深圳千亿减免税费计划只能减少地方收入部分,暂不影响向国家财政上缴数量。同时,考虑到减免税费涉及到国家有关税收的法律法规,因此有些项目建议采取先征后返的方式,合理处理。具体说来,“千亿减免税费”计划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减免100亿个人所得税,减轻广大低收入和中等收入群体的负担,增加收入

2015年深圳市个人所得税(地方级)累计完成224亿元,月工资7000以下人员纳税部门比重约5%。因此首先要减免7000元以下收入的所得税。目前国家规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月收入3500元,根据深圳的实际情况,参考2015年深圳市在岗平均工资6753元,建议按月7000元的工资标准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凡是工资在7000元以下的个人缴纳的所得税,深圳市政府以先征后返的方式每月按245元予以返还。这样政府减少所得税15亿元左右,就基本上免除了几百万劳务工和部分低收入职工的所得税,减轻了低收入群体的税负。同时,对月收入2万元以下7000元以上的工薪阶层,通过先征后返的方式减半增收个人所得税,目前月收入2万元需缴纳个人所得税3120元,减半增收后每月少缴约1500元,力争使这项减负一年可减轻中等收入群体85亿元左右的税收。预计这项措施,可以惠及中低收入人群600万人左右。

2、降低社会保障收费标准

目前深圳户籍员工五险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34.1%,2015年收入1048亿,当年结余700亿左右。建议第一步将社保缴费比例降9个百分点左右,即降到25%,按2015年数字计算,每年少缴250亿左右,从而将社会保障基金当年结余由700亿降到450亿左右,既可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也完全可以满足深圳社保基金可持续的需要。

3、降低土地拍卖收入,将近千亿元的买地收入规模控制在400亿元以内,从源头上降低房价,减少市民购房的负担4、以先征后返的方式,全面取消100亿元的政府性基金,避免“双重纳税收费”,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经营负担

考虑到这些基金都是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的,因此,深圳可以采取先征后返的方式予以取消。

5、取消小汽车车牌拍卖政策,减轻市民购车成本6、放水养鱼,减免中小企业的所得税

建议对深圳市中小企业,用先征后返的方式,将所得税中40%的地方分成部分全部返还企业,估计为150亿左右。

(二)持续调高最低工资标准,合理提高900万劳务工收入

建议根据深圳的实际,兼顾劳动者收入增长和企业的实际承受能力,从2017年起,连续四年按10%的增长速度调整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使2020年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达到月3000元左右,使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届时平均工资水平的35%左右,再经过几年的连续调整,力争在2025年实现国家要求的达到社会平均工资40%的目标。

(三)多渠道、多方式提高工薪阶层收入,扩大中等收入劳动者的比重

1、在高新技术产业,全面学习推广华为经验,鼓励企业制定员工持股计划2、鼓励投资型、资产经营类以及金融服务等企业在产权制度、分红制度等方面大胆进行制度创新3、取消个体工商户商事登记审批,进一步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千百万工薪阶层实现“老板梦”创造环境4、在国有企业全面推行经营者员工持股制度,加大国有企业经营高管人员的激励机制,提高基层员工的薪酬水平

(四)提高公务员工资和福利待遇

公务员队伍是从事着公共管理的决策和执行的一个特殊职业群体,与社会上其他群体一样,有着自己的合理利益需求。当这个群体的合理正常的需求受到伤害时,不仅给公务员队伍带来极大不公,而且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管理也会造成长远深刻的负面影响。

共享深圳建设过程中,市政府一方面应该精简机构和人员,压缩财政供养人口的数量。另一方面也应该合理提升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使广大公务员在辛勤劳动、尽职尽责的同时,合理地分享自己城市发展的成果,这也是共享深圳建设的应有之意和重要内容。这些年来,公务员队伍的待遇在下降,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公务员队伍没有合理分享深圳这些年经济发展成果。深圳从2005年到2015年GDP增长3.5倍,财政收入增长6.6倍,社会平均工资增加2.5倍,而公务员工资只增长1.6倍。

二是八年没有增加工资,缺乏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三是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低,缺乏对社会优秀人才的吸引力。

四是这些年来出台的一些改革措施,使公务员的既得利益受到实际损害。为此建议

1、借鉴香港、新加坡的经验,适当合理确定公务员的工资水平

应当借鉴香港、新加坡的的经验,以社会上民营机构、国有企业为对标参考,公务员工资水平应当达到较大规模的国企、民企的薪酬中位线的水平。参照2015年深圳民企、国企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薪酬水平,深圳市局级以上的高级公务员月薪应该达到5万元以上。处级以上中级公务员的月薪水平应该达到3万元以上。科级公务员的月薪应该达到1.5万元左右。

2、尽快启动公务员工资的调整,并将八年未涨应涨的工资原则上一次性补偿到位

2008年深圳市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3621元,2015年调整为6753元,增长了86%。因此考虑八年未涨工资的历史,应尽快启动公务员的工资调整,对初次调整后仍然未能达到应有的市场中等水平的公务员,在近几年应当继续调整,力争在不太长时期内,使公务员薪酬达到合理水平。

3、建立正常的公务员工资年度调整机制

为了避免再发生八年长期不涨工资的情况,应借鉴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做法,每年建立正常年度调整机制。根据上年度GDP、财政收入、社会平均工资、最低工资以及物价上涨指数等五项指标的增长幅度,参考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同等岗位员工工资增长的情况,确定公务员的年度平均加薪水平和分类加薪水平。

4、将公务员住房纳入社会住房保障范围,保障公务员队伍的稳定

目前深圳市已经在加快包括人才安居房在内的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进度,建议借鉴新加坡、香港的做法,将公务员住房纳入人才安居房和保障性住房体系之中,以适当的优惠价格出售给公务员,并且建立起公务员内部封闭的流转市场,既解决公务员的住房保障,使其能够安居乐业,又能避免公务员在房地产市场套取不合理的收入。对于没有取得政府提供的保障房的公务员,应依据全市商品房价格的变化,及时调整公务员房补数额,实现公务员房补的正常增长。

(五)建立国有资本全民分红基金

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应该是学习新加坡淡马锡的模式,实行政资分开、政企分开,除了极少数涉及国家安全和公众利益的国有企业外,市政府和国有企业应该是投资与被投资企业关系,市政府不再干预国有企业日常经营,并根据投资收益及时调整投资规模和投资方向,但是应该按投资比例,对国有企业行使资本的收益权即分红的权利,从而建立起国有资本全民分红制度。为此,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应当做相应以下两个方面重要调整:

1、取消市财政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制,改为国有资本分红体制

、应该取消国有资本的经营预算制,改为国有资本“分红”制,真正地行使国有资本的所有权和分享权。建议参照我国目前上市公司平均“股利支付率”,每年对国有企业按净利润三分之一的水平进行分红,以2015年市属国有净利润127亿元计算,市政府应收取42亿的分红资金。

2、市财政将每年向国有企业收取的分红资金列为民生分红专项基金

借鉴新加坡、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的向国民发“红包”的做法,定期不定期向市民发放现金红包。按照2016年深圳市国有资本经营的预算,每年市政府可收到50亿元左右的分红,如每两年向深圳常住人口分红一次,每个深圳市常住居民每两年平均可收到近1000元的分红“红包”,从而使广大市民直接分享国有企业经营成果,使政府真正行使国有资本所有者的权利,也使国有企业为公平共享深圳的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六)重启“同富裕工程”计划

九十年代初期市委也曾提出过实施“同富裕工程”,希望帮助原居民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前几年市委、市政府为推动股份合作公司改革也做了很多工作,出台了一些政策,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改革和政策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部分股份公司和部分原居民的困难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成为建设公平共享深圳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为此,建议采取五条措施:

1、重启深圳“同富裕工程”,制定“同富裕共享”计划,下决心帮助生活困难的原居民走上共同富裕道路2、尽快移交仍由股份公司承担的一些社会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切实减轻股份合作公司的负担3、尽快落实政府“欠”返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建设用地4、在解决城市违章建筑过程中,应尊重历史,客观公平,兼顾到原居民的合理诉求和合法权益5、切实推进股份合作的改革

(七)调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建立覆盖全体常住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体系

1、尽快调整政策、采取措施,将在深圳有固定工作、固定住所的近800万非户籍常住人口纳入低保范围2、要适当调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八)把常住人口中的中低收入居民纳入社会救助体系,对低收入家庭实行多方位的社会救助

1、尽快调整政策,出台措施,把全市常住人口中三分之二的非户籍人口也纳入社会救助体系之中2、逐步扩大社会救助的低收入群体范围,增加社会救助的项目,提高社会救助的标准

(九)调整对非户籍员工的歧视政策,建立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

建议对社会保障的主要政策进行重大调整,并下气力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

1、取消或调整职工的地方补充养老的政策2、实行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并轨,使全体职工平等的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3、让非户籍员工同等公平的享受失业保障待遇4、让社会保障制度全面覆盖深圳居民

(十)把非户籍常住人口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实现劳务工的安居梦

1、把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包括劳务工在内的常住人口,大力发展供劳务工等低收入群体居住的公共租赁房2、根据保障劳务工住房的实际需求,修改和调整现有深圳市保障房建设的规模和结构3、整治和完善城中村的违章建筑,将部分建筑纳入公共廉租房范围,加快满足劳务工保障性住房的需要

(十一)尽快建立老年人福利和服务体系,让深圳成为老年人安享晚年的家园

1、放宽老人投靠子女的入户政策,取消不合理政策限制2、实行普惠的老人福利政策,将非户籍常住人口中的老年人纳入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3、制定深圳市养老服务的长远规划,逐步建立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

(十二)实行普惠型社会福利和救助政策,让深圳的温暖和阳光照耀所有在深圳生活的儿童和残疾人士

1、把儿童、残疾人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政策扩大到非深圳户籍的常住人口2、提升儿童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救助水平3、提高政府对儿童、残疾人提供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水平

(十三)让公益慈善成为促进共享深圳的重要助手

1、改变主要靠政治动员、行政手段逼捐索捐的传统思维,主要依靠慈善优惠政策调动捐赠人的积极性2、改革官办体制,发展社会慈善组织,提高慈善组织的公信力3、防止政府主管部门对社会公益慈善组织的过度监管和干预4、鼓励和开放网络新型慈善组织活动

(十四)降低地铁和公交票价,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成本

作为政府为市民提供的重要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之一,城市的公共交通具有为市民出行提供方便、快捷、优质、廉价服务的社会功能。因此,未来深圳公共交通发展除了继续提供方便、优质服务外,应该降低公共交通的价格,为市民提供更廉价的公共交通服务。首先有利于引导更多人使用公共交通,缓解深圳城市交通拥挤的局面;其次有利于降低低收入工作者的生活成本,减轻高房价、高物价给工薪阶层带来的沉重生活压力;再次也有利于城市道路资源公平合理使用,城市道路建设的投资巨大,但道路建成后,小汽车占用了城市道路的大部分资源,对绝大多数乘坐公共交通的市民来说极不公平。因此降低公共交通价格也是公平共享深圳的一个重要方面。

(十五)坚持就业优先,降低实际调查失业率

就业对劳动者和家庭本身来讲是最基本的民生和最大的社会保障,也是现代政府的首要执政目标。因此,实现公平共享,包容发展,应该把就业放在政府执政理念的优先地位。为此建议:

1、把常住人口的实际调查失业率作为政府考核的重要指标2、降低营商成本,稳定制造业,用促进制造业的转型升级代替搬迁关闭3、大力发展服务业,提升服务业在经济结构中的比重4、取消在就业方面不公平的歧视政策和做法,坚决杜绝因户籍差别产生的同工不同酬现象5、加大政府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公共服务的供应

(十六)促进教育公平、均衡,实现深圳教育现代化

经过多年的努力,深圳的教育事业从学前到高等教育都有了迅速发展,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与国内特大城市的差距在缩小。但是由于深圳人口增长过快,教育资源仍然不能满足市民的需要。为此建议:

1、废除对非深户籍常住居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不公平待遇和不合理门槛,使深圳每户常住家庭的子女都能平等享受国家九年义务教育的政策2、公平普惠发展学前教育,把政府直接举办的幼儿园一律转为社会办园3、取消少数社会群体子女在义务教育方面的特权4、均衡发展优质义务教育,缓解择校和学位房发展势头5、分类分步推进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力争在全国率先实现推行12年义务教育

(十七)切实解决“看病难”“看病贵”,让全体市民公平共享健康深圳

1、多种渠道解决“看病难”

一是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重点向下沉。 

二是将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向外扩三是将医疗卫生的发展全面向社会开放,大力支持民办医院的发展四是,建立各种医疗机构,不分公私、不分大小、不分区域、互联互通、无缝对接机制,逐渐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专全分治、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医疗格局

2、多种方式解决市民“看病贵”,减轻市民看病负担

一是持续加大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投入,大幅度提高财政投入在医院收入的比重。二是改变公立医院大型医疗设备分散管理方式,由市医管中心集中管理、统一调配,各医院分散使用,收费统一上缴,遏制过度检查、“以检养医”的现象,减轻不必要的检查给病人带来的经济负担。

三是深化药品采购制度的改革,整治药品招标中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消除药价虚高的现象。

四是建立深圳医疗救助制度。

(十八)大规模增加户籍人口比重,尽快让深圳的非户籍常住市民成为真正的深圳人

从长远来看,深圳应该加大户籍改革力度,为国家最终取消户籍制度进行探索,提供经验。深化深圳户籍制度改革需要从两个基本面推进:

1、实现公共服务公平性和均等化,使常住人口中户籍与非户籍人口,享受同样的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

根据国务院户籍改革的目标,在2020年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因此政府各部门应采取切实的措施,认真清理乃至取消对非户籍的常住人口的不公平歧视政策。

2、扩大户籍人口规模

到2020年将近800万非户籍常住人口分批分期转为户籍人员,使户籍人口占整个深圳市管理人口的50%左右。为此,深圳各级政府需要转变执政理念和发展观念,纠正在户籍改革中的错误认识,从国家大局出发,把涉及近800万深圳市民的切身利益的户籍改革切实做好。

要实现2020年将非户籍的常住人口基本上转为户籍人口,必须重新审视和大幅度调整深圳现有的人口政策和户籍政策:

首先,要调整政府“十三五”规划中的人口政策。

其次,要调整现有深圳入户的基本政策,将入户积分制改为条件制,凡是符合政府制定的条件和门槛的一律入户。

再次,要大幅度降低入户的门槛和条件。

(十九)控制和降低高房价,让青年人充满希望,圆中产阶层一个“安居梦”

控制和降低房价,使青年人充满希望,圆中产阶层一个“安居梦”,是未来深圳市政府的重大责任,也是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建设公平共享深圳的重大课题。

为了控制好房价,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把房价控制和逐步控制到2015年初水平,作为政府的调控目标和重要责任2、市政府要启动问责机制,确保实现“十三五”期间供应三十万套人才安居房的承诺

(二十)让所有常住市民公平享有和承担参与社会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1、在基层管理组织中,包括居委会、业委会以及社区的各种社会组织中,非户籍常住人口应当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在组成的结构中,占有与非户籍常住人口匹配的比例。

2、在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中,非户籍常住人口应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在各级人大代表的结构比例上,近期起码应占三分之一以上,以便更好地在人大的舞台上反映他们的合理诉求,维护他们的合法利益。在各级政协中,建议设立非户籍常住人口功能组别,给予他们平等参政议政的权利。

3、在各级公务员的公开招聘中,包括各类公务员和政府雇员,取消深圳户籍的门槛,使几百万非户籍的常住居民有平等的机会参与公务员队伍的竞聘、录用和选拔,有机会成为公务员队伍的组成部分,参与深圳各级政府的管理工作。

4、在教育、卫生等市、区各个层次的事业单位招聘中,取消对非户籍深圳居民的限制,并实行同工同酬,同岗同酬,取消对非户籍人员的岗位、薪酬方面的不公平,甚至是歧视的政策。

5、市、区各级工、青、妇等人民团体,作为党和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应当把非户籍的广大深圳市民作为重要的联系和服务对象,吸收更多的非户籍市民加入各级各类人民团体,使各级人民团体更具有代表性、广泛性。

6、鼓励和支持非户籍的广大市民,依法成立各类社会组织,取消对社会组织在筹备、注册、运作过程中,在发起人、举办人、法人代表等方面对深圳非户籍市民的限制等等。


(责编:大经贸网www.da88.net采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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