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12-28 01:58:00 作者:冯兴 汪彦玲 来源:中国经济网 经济参考报 |
(来源:中国经济网 冯兴; 经济参考报 汪彦玲)
在春暖花开的2010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2985名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步入人民大会堂,接受党和国家的隆重表彰。胡锦涛主席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再次提出“劳动最光荣,劳动者最伟大”,并在讲话中特别强调要完善劳动保护机制,让广大劳动群众实现体面劳动。
在我国,每个人从孩提时代都曾接受过劳动最光荣、劳动者最伟大的教育,但毋庸讳言的是,目前,仍有不少人对劳动缺乏足够的理解,对劳动者缺乏应有的认识和尊重。
究其原因,一个方面,在与资本的博弈中,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甚至丧失了议价资格。以珠三角为例,该地区有的企业经济效益连年翻番,增速超过100%,但与之形成强烈反差的是,不少一线工人的工资还停留在10年前的水平。
另一方面,劳动者的权益没有得到切实的保障,往往遭遇维权之困。以职业病为例,2005年,卫生部发布的数据显示,全国受到职业危害的人数超过两亿人。但由于职业病鉴定等种种难题,许多深受职业病困扰的工人却无法拿到了索赔金。
职业尊严,最直接体现的就是工资待遇。幸好,这次劳模表彰大会上,总书记给我们提了一个醒:提高劳动者报酬,让群众体面劳动。体面,也就是让劳动者有尊严、积极地工作。笔者认为,最基本应该做到的,是能够提供给劳动者对等的劳动报酬,这不仅是对劳动者劳动的肯定,更是对劳动者职业尊严的尊重。
胡锦涛总书记重提“劳动最光荣,劳动者最伟大”,并在讲话中特别强调要完善劳动保护机制,让广大劳动群众实现体面劳动,就是要理直气壮地为中国大多数人讲话。因为劳动者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让普通劳动者充分体验到:劳动最光荣,因为劳动他们才是国家的主人,他们用辛勤劳动建设着我们的祖国,他们是人民共和国的基石。
那么如何实现劳动者的体面劳动?
按照国际劳工组织的建议,“体面劳动”包含四个方面的实施目标,其中尤其强调广泛、公平的就业、收入机会以及全面、有效的工作安全与社会保护。然而,中国大城市劳动力市场的现状表明,外来劳动群体的就业权利和就业保障仍旧受到政策制度有意、无意的歧视与忽视。
只有让每个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劳动者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让劳动者的劳动能够得到货真价实的报酬,才能让劳动者生活得更有尊严,才能以实践来深刻诠释“劳动最光荣,劳动者最伟大”。让劳动者享受职业尊严,在尊严的天平上,每一种职业都是等价的。
劳动者的报酬和权利要劳动者自己争取,也要国家配以保障权利的政策。这不仅需要建立健全并坚决落实劳动保障体系,积极回应劳动者的诉求,实现公平公正的公共福利、公共服务等社会政策,更需要国家层面进一步出台相应的法律与制度安排,以加快收入分配改革,调节收入分配格局,保障劳动者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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