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9-07 14:44:00 作者:佚名 来源:京华时报 |
京华时报讯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环保部昨天宣布,到2015年6月底前,我国各省(区、市)污水、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将提高一倍。
我国从2003年开始征收排污费,但倒逼企业主动减排的效果不尽如人意。如今,《通知》要求对废气、废水排污标准上涨一倍,分别达到1.2元和1.4元。
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王金南表示:“原来排污收费标准低,结果企业宁愿缴纳排污费,也不愿治理污染。调整后,将回归到不同污染源平均治理成本的标准上”。(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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